近日,乐东县纪委监委对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吴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经查,2014年10月,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吴雄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请托人好处费5000元,为他人出具疾病书面证明等材料。吴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县纪委给予吴雄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县监委给予吴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通报指出,本案反映出当前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心存侥幸、放松自我要求,违反党规党纪,侵害群众利益,必须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省自重,守住行为底线。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纠治“四风”一刻都不能放松。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带头改进作风,自觉抵制歪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日常监督,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对顶风违纪者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乐东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