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马建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建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纪律意识淡漠,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使用公司资金投资理财;私欲贪欲膨胀,与不法私营企业主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结算工程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建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建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马建华简历
马建华,男,1962年8月出生,汉族,湖南株洲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1月任南方工贸总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2000年4月起历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兼财务总监办公室副主任、主任、计划财务部审计处处长
2005年8月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
2008年3月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程地产投资管理部部长
2010年7月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工程地产投资管理部部长
2011年12月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4年8月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5年7月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省广晟棚户区改造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12月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9年12月被免去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