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杨硕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硕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以权谋私,靠企吃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承揽工程项目和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拉拢腐蚀党员领导干部获取工程项目,大肆逐利。
杨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行贿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硕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