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20-09-24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热度:1011℃

1.防城港市上思县平福乡伟华村委委员、文书刘海龙违规为群众办理农村低保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刘海龙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农村低保工作中把关不严,在调查人员未入户核查申请农村低保户家庭状况且未经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及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在申请农村低保户的《广西农村低保申请表》上代替入户调查人员及村民主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确认,违规为2户8名群众办理农村低保。此外,刘海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刘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防城港市防城区扶隆镇大江边村党支部书记唐光彩扶贫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唐光彩在担任防城区扶隆镇大江边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作为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和贫困户帮扶联系人,在扶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致使某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不精准,被自治区督查暗访发现并通报,给防城区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7月,唐光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防城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