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9-28 来源:阜新市纪委监委 热度:1200℃

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日前,阜新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公安局保安支队政委陈瑜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购物问题。2020年3月,市公安局保安支队政委陈瑜利用管理保安支队公务加油卡的便利,先后两次使用公务加油卡在加油站购物消费,共计443元。陈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新邱区财政局副局长马文学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新邱区财政局副局长马文学负责“三供一业”工程改造期间,向新邱区第二人民医院借用公务用车一辆,供负责“三供一业”工程改造项目的其同学王某使用。马文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商务局原副调研员于娟娟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5月,时任市商务局生产资料流通科科长于娟娟收受阿金歹加油站实际投资人礼品,合计金额3000元。于娟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4.阜蒙县富荣镇鲁家荒村党支部书记王久儒违规操办宴席问题。2020年5月24日,富荣镇鲁家荒村党支部书记王久儒在鲁家荒村冯大厨饭店,以儿子买楼名义举办酒宴10桌并收受礼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王久儒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阜新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