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南昌市委批准,中共南昌市纪委、南昌市监委对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市版权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郑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郑罡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和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款、车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将本应由自己承担的费用在下属协会报销;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及文化市场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郑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背党的宗旨,纪律和法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南昌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南昌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郑罡开除党籍处分;由南昌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郑罡简历
郑罡,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江西南昌人,大学学历,1989年11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1月至1992年4月,任南昌市接待工作处办公室秘书;
1993年4月至1993年9月,任联盛实业公司负责人;
1993年9月至1998年1月,任南昌市接待工作处接待科接待员;
1998年1月至2000年6月,任南昌市接待工作处经营管理科副科长;
2000年6月至2002年12月,任南昌市接待工作处经营管理科科长;
2002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南昌市委、市政府接待办公室党委委员、副主任;
2012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南昌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4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任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市版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20年7月,任南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市版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