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汕尾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汕尾市扶贫办原主任陈秋煜等人挥霍公共财产问题。2013年1月、2015年12月,市扶贫办两次套取公款合计12万元,用于购买礼品和接待费用支出,陈秋煜和原副主任李旭对此负有直接责任。陈秋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旭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二、原汕尾市外事侨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家和违规决定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至2018年,市外事侨务局用公款购买礼品送给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并用油票冲销该笔款项合计7.5万余元,林家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此外,林家和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林家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三、陆丰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琼烽违规送礼问题。2020年6月,市委第四提级巡察组到陆丰市水务局开展巡察“回头看”工作期间,梁琼烽向该巡察组联络员吴某赠送烟酒等礼品,吴某拒收。梁琼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原汕尾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机关党支部书记、局长蔡位群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8年,蔡位群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单位人员所送礼金合计22万元和礼品价值折合6.5万元。蔡位群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相关违纪所得被收缴。
五、原汕尾市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金鸿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至6月,王金鸿多次违规收受下属单位人员所送礼金合计2万元。王金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被收缴。
六、原汕尾市华侨管理区财政局副局长彭家岸等人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彭家岸、区财务结算中心原会计温秋利和原出纳颜远见分别多次违规收受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所送礼金合计1万元、2.8万余元、2.8万余元。彭家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温秋利、颜远见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均被收缴。
(汕尾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