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韦荣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韦荣坤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权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徇私枉法,明知他人涉嫌犯罪而故意包庇不使其受追诉,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韦荣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亦官亦商,执法犯法,以权谋私,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严重损害执法、司法机关形象,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徇私枉法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荣坤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韦荣坤简历
韦荣坤,男,壮族,1966年6月生,广西宜州人,在职本科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08—1988.12 宜山县福龙小学教师;
1988.12—1991.12 宜山县公安局石别派出所工作人员;
1991.12—1996.08 宜州市公安局石别派出所办事员;
1996.08—1997.04 宜州市公安局石别派出所副所长;
1997.04—1999.11 宜州市公安局石别派出所所长;
1999.11—2000.09 宜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
2000.09—2003.01 宜州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政治指导员;
2003.01—2004.07 宜州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教导员;
2004.07—2005.04 宜州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政治指导员;
2005.04—2006.08 宜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大队长;
2006.08—2007.05 宜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
2007.05—2011.05 宜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1.05—2018.05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8.05—2020.04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0.04—2020.12 河池市公安局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