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揭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一、揭阳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郑建雄带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12月和2016年10月,经时任揭阳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揭阳教师进修学校校长卓泽雄同意,该校副校长郑建雄在没有学习交流工作计划和公函邀请的情况下,带队以学习考察为名先后到桂林市、成都市学习交流,每次除参加学习交流半天外,其余时间都在周边观光旅游。两次活动支出的差旅费和差旅补贴共16703元在揭阳教师进修学校报销。卓泽雄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和撤职处分;郑建雄受到政务记过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二、揭阳空港经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8年12月,原揭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空港分局局长苏永忠因脚骨折无法上班,指示该局副局长陆俊藩临时负责该局工作。陆俊藩在临时负责该局工作期间,垫付资金人民币15500元用于处理该局非正常公务开支,其中用于该局工作人员聚餐5100元,违规向媒体工作人员赠送礼金3600元,以“春节慰问”名义向局内干部发放礼品6800元。2019年春节后,苏永忠交代该局出纳员杨敏瑜在单位食堂开支中虚增费用,套取公款人民币2万元交给陆俊藩。陆俊藩将余款4500元用于其个人家庭开销。陆俊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苏永忠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杨敏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惠来县溪西镇山头村违规发放选举补助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7年期间,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溪西镇(现惠来县溪西镇)山头村以“选举支委委员误工费补助”“村民代表会议误工费”等名目,违规向该村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共6.686万元;2013年至2017年期间,该村向来村检查工作的上级机关人员赠送礼金或礼品,在春节、中秋节日期间向溪西镇及溪西派出所工作人员赠送礼金,合计23.8万元。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时任山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国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负责该村财务单据审批工作的时任村党总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现任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根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相关违纪款项已退缴。
(揭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