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前台主管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财物诈骗顾客钱财获刑

2014-05-24 来源:正义网 热度:1960℃

    某汽车维修公司主管农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顾客钱财。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农某拘役6个月,以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总和刑期10个月,决定执行拘役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查,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期间,被告人农某利用时任百色市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前台主管之便利,多次私自将公司修理完毕的汽车还给顾客,借机收取顾客凌某等6人交来的车辆修理费共计人民币14860元占为己有。

另查明,2011年1月17日,被害人许某将其受损的一辆小型越野车送往百色市某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维修时,被告人农某得知许某尚未购买保险,便以帮其购买保险并可以通过操作让保险对其受损予以理赔为由,先后收取被害人许某人民币6800元。之后,被告人农某除为许某购买强制险1300元外,余款5500元被农某占为己有。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他人合法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