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政府原副秘书长魏宏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魏宏广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项目、加快审批手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宏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魏宏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魏宏广简历
魏宏广,男,汉族,1961年10月出生,广东中山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3月任共青团中山市委副书记
1985年6月任共青团中山市委书记
1993年3月任中山市坦洲镇委书记
1996年8月任中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1999年3月任中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0年2月任珠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2年5月任珠海市委副书记
2008年2月任阳江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8年3月任阳江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年9月任阳江市委书记
2012年11月任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3月任湛江市委书记
2016年5月任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7年3月任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
2018年5月任省政府副秘书长
2020年2月被免去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