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缙云县纪委县监委对缙云县壶滨初级中学原校长吕维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吕维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规定收受礼品、违反规定发放补贴和用公款赠送礼品;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性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吕维进身为中共党员、高级教师,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将公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缙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吕维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吕维进简历: 吕维进,男,汉族,1965年8月出生,浙江缙云人,1988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88年8月至2021年1月,缙云县槐花树中学教师,湖川中学教师,前路中学副校长,唐市中学副校长、校长,杨梅园中学副校长,壶滨初级中学副校长、校长,缙云县教育局专职督学。
(缙云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