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江山市委批准,江山市纪委市监委对江山市张村乡党委原书记何小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何小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何小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理想信念滑坡,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何小围开除党籍处分;由江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何小围简历:
何小围,男,汉族,1975年6月出生,浙江江山人,1994年12月参加工作,1998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
1994年12月-2021年2月,江山市贺村镇干部;江山市信访局干部;江山市信访局复查复核科科长;江山市信访局副局长、局务会议成员;江山市信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江山市石门镇党委副书记(主持政府工作);江山市石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江山市张村乡党委书记。
(江山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