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早(十二月二十八日)落案起诉一名前立法会议员,控告他涉嫌披露一名受廉署调查人士的身分。
廉署早前接获投诉后,依法并按既定程序就该怀疑披露事宜进行调查,其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
林卓廷,四十三岁,被控三项披露受调查人身分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30(1)(b)条。
被告将于今日下午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别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一日及七月十六日,明知或怀疑有被指称或怀疑已犯《防止贿赂条例》第II部所订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公众或部分公众披露该项调查中一名受调查人的身分。
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下午到法庭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