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通报3起党员干部醉驾问题

2021-04-0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266℃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温岭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醉驾典型案例。

1.温岭市财政局农业科原科长林利明醉驾问题。2020年6月11日晚,林利明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太平街道万泉西路水果行前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林利明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26mg/100ml。2020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0年12月,林利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2.温岭市大溪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钟海军醉驾问题。2021年1月25日晚,钟海军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大溪镇下员山村工业区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钟海军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8mg/100ml。2021年2月,市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1年3月,钟海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3.温岭市石塘镇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原工作人员林盛耀醉驾问题。2020年10月26日凌晨,林盛耀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石塘镇朝阳路与福港路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林盛耀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0mg/100ml。2020年11月,市人民法院判决林盛耀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1年3月,林盛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温岭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