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缙云县纪委县监委对缙云县新建镇凝碧村原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杨伟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杨伟强在管理村集体事务过程中,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杨伟强身为中共党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败坏党员形象、损害集体利益,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缙云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杨伟强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杨伟强简历:
杨伟强,男,汉族, 1974年1月出生,浙江缙云人, 201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学历。 2013年12月至2021年2月,缙云县新建镇凝碧村党支部委员,党总支委员、村监会主任,党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缙云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