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城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4-19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237℃

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衢州市柯城区纪委区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柯城区黄家街道办事处原人大工委主任王春木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2010年至2019年,王春木在担任衢江区东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柯城区黄家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人大工委主任等职务期间,先后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价值共计5.3万元。王春木还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等问题,同时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犯罪。2020年11月9日,王春木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柯城区衢化街道原党工委副书记王雪青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8年至2019年,王雪青在担任柯城区衢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期间,收受高档白酒、虫草、茶叶等礼品,价值共计3460元。2021年1月4日,王雪青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所得折价后予以收缴。

3.柯城区双港街道滨港村原党支部书记朱全贵、原村民主任吴桂明滥发补贴问题。2019年9月3日,柯城区双港街道滨港村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由村委陈某某负责村文化礼堂建设相关事项,并决定以此给予陈某某5000元补贴。2020年1月20日,朱全贵、吴桂明为规避村两委干部不得重复领取报酬的相关规定,以“办理村文化礼堂自立项到开工的所有资料、证书补贴”名义实际发放给陈某某5000元补贴款。同时,朱全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2月20日,朱全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1年2月26日,吴桂明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衢州市柯城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