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通报3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2021-04-20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345℃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日前,平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近期查处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典型案例。

1、万全镇万顺村原村主任李杰违规处置村集体收入问题。2017年至2019年期间,时任万顺村村主任李杰未及时将收取的辅助房补差款、店面房租金、物业费等共计259.49万元缴入村集体银行账户,并且将其中的141.23万元直接用于购买辅助房、村里物业及其他村日常开支。2021年3月,李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其无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麻步镇渔塘村原支部委员温怀进坐收坐支村集体水源补助款问题。2009年,时任渔塘村支部委员温怀进向外村收取村集体水源补偿款13500元,未按规定入村账,并且将其中12690元用于冲抵自己垫付的村里修路资金。此外,温怀进还存在私存11060元村集体资金问题。2020年11月,温怀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水头镇湖南村原村书记赵章佐、村主任陈伦铄截留村集体资金问题。2019年10月,时任湖南村书记赵章佐、村主任陈伦铄二人商议,擅自决定以私人农业合作社名义与温州铁塔分公司签订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并要求温州铁塔分公司将9.8万元村集体土地租金支付到该农业合作社账户,其中7.8万元直至2020年8月才入村账。2020年11月,赵章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陈伦铄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平阳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