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营口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正科级干部李晓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2017年春节前夕,李晓东送给时任营口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周某礼金共计2万元。2018年,李晓东收受某渔业公司经理李某礼金2万元及香烟2条。2021年3月,李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鲅鱼圈区环卫处车管科科长刘润利私车公养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刘润利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累计20次,共计花销4000元。刘润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1月,刘润利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大石桥市虎庄镇农业中心原科员、虎庄社区二街党支部原书记周云龙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6年6月,周云龙违规决定使用村集体资金2720元购买40条夏凉被,发放给村里40名党员作为“七一”节日礼品。2021年1月,周云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3起案例涉及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违规发放纪念品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四风”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充分暴露出强力正风肃纪之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触碰纪律红线,其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以及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鲜明态度,切实以案为鉴、自警自省,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严”的主基调,锲而不舍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养成习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我做起,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紧盯“四风”突出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查快处,通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锤接着一锤敲,推动全市党风政风社风持续向上向好。
(营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