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昌都市纪委监委对昌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原四级高级警长余华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华志在担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财务室负责人期间,私存私放、截留应当上缴财政的收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
余华志身为党员干部,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昌都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昌都市纪委给予余华志开除党籍处分;由昌都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