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昌县纪委县监委对新昌县七星街道坎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支部委员会委员施云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施云良受原坎头村党支部书记赵某某(另案处理)雇佣、指使,利用赵某某协助政府从事公务的职务便利,在村环境整治等工程中,协助赵某某骗取国家资金,涉嫌贪污犯罪。
施云良身为中共党员,纪法意识淡薄,伙同他人共同骗取国家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新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施云良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施云良简历:
施云良,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浙江新昌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学历。
1990年8月至今 新昌县齿轮箱总厂工人;新昌县坎头股份经济合作社支部委员会委员。
(新昌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