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批准,婺城区纪委区监委对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中队原中队长任岳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任岳东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隐匿涉案财物,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规受礼;在处理行政违法行为时乱作为;小官大贪,虚报冒领侵吞公款,擅权妄为,利用行政执法权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任岳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任岳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任岳东简历:
任岳东,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浙江东阳人,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
2004年7月至2021年5月,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金东分局机动中队中队长、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婺城分局机动中队中队长、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婺城分局示范中队中队长,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中中队中队长。
(金华市婺城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