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三门峡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三门峡市委批准,三门峡市纪委监委对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四级调研员、禹王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孟兴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孟兴林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等;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情况;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报销;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套取财政资金;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
孟兴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纪法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三门峡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三门峡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孟兴林开除党籍处分;由三门峡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