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咸阳市委批准,咸阳市纪委监委对咸阳市煤炭工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侯军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侯军利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匿赃款赃物,蓄意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违反廉洁纪律,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经商办企业;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借用他人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不如实报备其子结婚事宜;违反工作纪律,干预插手企业经营活动,破坏营商环境;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侯军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丢弃党性原则,无视党纪国法,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沦为攫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之后仍肆无忌惮,不知敬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侯军利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侯军利简历
侯军利,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陕西泾阳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乾县师范学校体育班学习;
1986年7月至1989年8月任泾阳县泾干中学教师;
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泾阳县太平乡政府干事;
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任泾阳县崇文乡组织干事;
1995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泾阳县崇文乡副乡长;
1998年4月至2001年1月任泾阳县蒋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1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泾阳县燕王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1年12月至2002年12月任泾阳县燕王乡党委书记;
2002年12月至2004年9月任兴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任武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年8月至2011年9月任武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1年9月至2016年9月任长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待安排;
2017年3月任咸阳市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1年2月被免去咸阳市煤炭工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