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检察院原正处级检察员李锦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阳泉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锦宪简历
李锦宪,男,汉族,1954年12月生,山西阳泉人,函授本科学历,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0年6月参加工作。
1970年6月至1974年12月,阳泉市氧化铁厂工作;
1974年12月至1980年1月,部队服役;
1980年1月至1981年5月,阳泉市氧化铁厂工作;
1981年5月至1983年9月,阳泉市电子局工作;
1983年9月至1986年8月,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1986年8月至1988年11月,阳泉市城区检察院法纪科副科长;
1988年11月至1990年12月,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经济科副科长;
1990年12月至1997年2月,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1997年2月至1999年6月,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
1999年6月至2001年12月,阳泉市城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科级检察员;
2001年12月至2002年7月,阳泉市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
2002年7月至2011年8月,阳泉市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11年8月至2014年12月,阳泉市人民检察院正处级检察员;
2014年12月,退休。
(阳泉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