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委原主任强伟(正处级),因涉嫌受贿,近日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择日开庭审理。
强伟在2002年至2012年间,先后担任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芜湖市政府副秘书长。2013年10月经安徽人民检察院指定,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强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变更及预付耕地开垦费等方面为他人牟利,收受安徽亿中土地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等公诉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53万余元人民币,其中现金138万元、购物卡3万余元、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的方式收受贿赂12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