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澄迈县委批准,澄迈县纪委监委对澄迈县金安筹备组原党委书记、组长黄世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世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将工程项目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澄迈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澄迈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世敏开除党籍处分;由澄迈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澄迈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澄迈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