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资中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1-06-23 来源:内江市纪委监委 热度:1322℃

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内江市资中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兼职取酬;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债券置换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内江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