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2021-07-2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42℃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促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近日,庆元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江根乡原水寨村党支部书记郑承火违规领取误工补贴问题。2018年至2019年,郑承火明知村主要干部不允许领取误工报酬,仍以其妻子吴某莲的名义违规领取误工补贴3200元。2020年8月,郑承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退还村集体账户。

2.濛洲街道原下坞村党支部书记项朝良违规占有村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4月,项朝良收到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丽水供电公司补助下坞村的1900元政策处理费后未将该款项上交到下坞村集体。2020年7月27日,项朝良在濛洲街道纪工委对该问题线索核查期间,将违纪款1900元上交村集体账户。2020年8月,项朝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田镇曹岭村党总支原副书记李明违规承包本村项目问题。2019年11月,经招标,浙江布拉雷水利水电建筑有限公司中标曹岭村高山自然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但实际承包人为李明。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李明违规获利2572元。2020年8月,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