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通报2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问题

2021-07-2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244℃

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平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醉驾典型问题。

1.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萧江中队原副中队长毛芳凯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2月11日,毛芳凯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平阳县萧江镇建兴路89号前路段时被设卡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血液乙醇含量为154mg/100ml(属于醉驾)。2021年2月,平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4月,毛芳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2.青街畲族乡九岱村党支部党员钟维杰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0年3月21日,钟维杰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途经瑞安市商城大道48号路段时被设卡民警查获,经检验鉴定,血液乙醇含量为132mg/100ml(属于醉驾)。2020年5月,瑞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2月,钟维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平阳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