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和平镇横山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周建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1-07-30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523℃

日前,长兴县纪委县监委对长兴县和平镇横山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周建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周建民共同或单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过程中,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周建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和挪用资金犯罪,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建民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周建民简历:

周建民,男,汉族,1969年7月出生,浙江长兴人,1989年9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学历。

1989年9月至2021年3月,个体从事兽医工作;和平镇横山村党支部委员;和平镇横山村党总支委员;和平镇横山村党总支委员、村委会主任;和平镇横山村党总支委员;和平镇横山村党总支副书记;在家务农。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