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市纪委市监委对云周街道原上河村村委会主任何初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何初朋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管理村集体事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涉嫌挪用资金犯罪。
何初朋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廉洁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挪用资金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经瑞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何初朋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何初朋简历:
何初朋,男,汉族,1970年6月出生,浙江瑞安人,2014年01月参加工作,201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学历。
2014年1月至2019年7月,瑞安市云周街道上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瑞安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