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诉物业代理公司销售经理涉嫌收受下属非法佣金十三万元

2021-08-18 来源:香港廉政公署 热度:1273℃

廉政公署昨日(八月十七日)落案起诉一名物业代理公司销售经理,控告他涉嫌从下属收受非法佣金共约十三万元,以协助对方促成三宗物业交易,总成交价达逾六千一百五十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被告。

锺家强,五十三岁,美联物业代理(商业)有限公司(美联物业代理(商业))高级销售经理,被控共三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他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八月十九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被告于案发时是美联物业代理(商业)尖沙咀一间分行的主管,其下属包括一名高级客户经理。被告其中一个客户为一间从事物业投资的公司。

物业代理在促成一项物业交易后,美联物业代理(商业)会分别向卖方和买方收取成交价的百分之一作为代理佣金。美联物业代理(商业)会根据物业代理所促成交易为公司赚取佣金的数目,计算其每月应得的销售佣金。

被告作为分行主管,会就其下属所促成的物业交易赚取主管佣金。

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四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间,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从上述高级客户经理接受三笔非法佣金,每笔由九千八百元至六万三千元不等,共约十三万元,作为协助对方促成上述客户的物业交易的诱因或报酬。

有关物业交易被指涉及三个分别位于筲箕湾及湾仔的商用物业,每宗成交价由九百二十万元至逾二千七百三十万元不等。该三项物业的总成交价逾六千一百五十万元。

美联物业代理(商业)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