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涉嫌玩忽职守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经依法指定管辖,今日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童名谦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童名谦在担任中共衡阳市委书记、衡阳市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职务期间,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衡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发生严重贿选,严重侵害了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恶劣的政治和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童名谦简历
童名谦,男,汉族,1958年6月出生,湖南长沙人,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工学硕士。
1975年10月至1980年10月,在黑龙江八五二农场工作。
1980年11月至1983年12月,在湖南省涟源钢铁厂工作。
1983年12月至1986年12月,任共青团湖南娄底地委副书记。
1987年1月至1988年2月,任共青团湖南省委宣传部部长。
1988年3月至1991年11月,任共青团湖南省委办公室主任。
1991年11月至1993年7月,任共青团湖南省委联络部部长。
1993年7月至1997年8月,任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1997年8月至2000年9月,任中共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任中共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副书记。
2003年2月至2008年3月,任中共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委书记。
2008年3月至2012年2月,任中共湖南省邵阳市委书记。
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任中共湖南省衡阳市委书记、衡阳警备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1月-4月,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中共衡阳市委书记。
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湖南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