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日喀则市纪委监委对定日县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普琼次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普琼次仁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丧失政治原则、突破政治底线,信仰宗教;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和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在评先评优中谋取利益;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资金、挪用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
普琼次仁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挪用公款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不知止、不敬畏,其在政治上存在严重的问题,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日喀则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市纪委给予普琼次仁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