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促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庆元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荷地镇际面村村监会原委员范丁富违规承包本村项目问题。2019年7月,时任荷地镇际面村村监会委员范丁富,违规承包本村村委会修缮项目。2020年8月,范丁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官塘乡横坑村村委会原委员叶华青违规承包本村项目问题。2013年5月,时任官塘乡横坑村村委会委员叶华青,违规承包本村休闲广场项目及公园项目建设中的游步道工程。2020年7月,叶华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庆元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