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锦州市纪委监委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望全体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引以为戒。
1.锦州市医保中心凌海分中心定点管理一科科员刘晓丹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至2016年,刘晓丹在春节、中秋节期间,共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2500元。2020年12月,刘晓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凌河区龙江街道副科级干部王永红违规赠送礼金问题。2016年10月,王永红为平安物业公司在路面维修、监控改造项目申请和验收过程中得到关照,送给时任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发放科科长刘贵峰(已处理)现金10000元。同时,王永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王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义县张家堡镇谷家屯小学原校长冯文伟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至2015年,冯文伟将收取的校田地承包费用于发放班主任费和教师奖金,共计6880元。2021年4月,冯文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费用和奖金予以收缴。
4.古塔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林涛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期间,林涛使用公务加油卡为个人私家车加油,共计花费738.77元。2021年7月,林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锦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