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今日(9月23日)落案起诉11名跨境货柜车司机及一名货柜秤重公司营运者,控告该12人涉嫌串谋伪造帐目,在向一间运输公司递交逾4,900张收据时,夸大货柜秤量费共逾39万元。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上述12人共15项串谋伪造帐目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9(1)(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其中11名被告分别为麦百培、黄志强、冼润森、黄海德、赖灿超、曾力雄、陈宗耀、陈俊成、叶辉、温小明及张永康,年龄介乎52至65岁,案发时均为新兴货柜运输有限公司(新兴)货柜车司机。余下一名被告是尹志兴,71岁,新浩公司(新浩)及绰德停车场有限公司(绰德)营运者。
各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将于下星期二(9月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涉案11名货柜车司机于案发时获新兴聘用,该公司提供跨境运输服务。
新兴的货柜车司机须把货柜车驶往货柜秤重公司秤量货柜,以便向海关申报货物重量。涉案货柜秤重公司包括由尹志兴营运的新浩及绰德。
货柜车司机需先垫支秤量货柜的费用,然后向新兴递交相关秤量收据以申请发还有关开支。
本案涉嫌罪行于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10月25日期间发生。
控罪指12名被告一同串谋及与其他人士串谋,为使他们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另一人遭受损失,而不诚实地揑改由七间货柜秤重公司发出作会计用途的秤量收据,方法是在该等文件上赞同作出虚假记项,以显示该七间货柜秤重公司收取的秤量费,看来是介乎90元至150元不等。
廉署调查发现,上述包括新浩及绰德在内的七间货柜秤重公司,就每个货柜实际收取的秤量费,由25元至110元不等。涉案11名司机涉嫌向新兴递交共逾4,900张秤量收据,夸大秤量费超过39万元。
新兴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