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苍南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桥墩供销社主任陈若丽违规吃喝问题。2015年至2019年,苍南县桥墩供销社以招待费名义列支餐费共4笔13批次合计22407元,其中多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存在违规接待且在用餐中消费酒水问题。2021年8月,陈若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予以收缴。
2、灵溪镇南水头社区卫生服务站站长李勤适、药品采购负责人张友琼收受医药回扣、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20年7月,李勤适(非中共党员)将医药销售代表介绍给张友琼(非中共党员),并授意张友琼收受医药代表回扣并保管,共计7392元,用于单位集体开支、发放职工福利等。2021年6月,李勤适、张友琼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苍南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