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飞机维修公司前经理欺诈罪名,控告他诱使该公司向两间承判商发出购买工具订单,惟订单包括总值约150万元无须购买的工具技术绘图。被告今日(10月20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监27个月。
胡国民,65岁,香港飞机工程有限公司(港机集团)前生产工程经理,今日被裁定两项欺诈罪名成立,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
法官陈广池判刑时斥责被告违反诚信,滥用自己在港机集团的权力和地位,浪费公司人手及资源,令前雇主蒙受损失。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港机集团为客户提供飞机保养维修服务。在案发期间,被告是该公司技术部部件维修小组的主管,负责监督开发、制造及采购飞机维修保养所使用的工具。港机集团的工具承判商需制造有关工具,并提供相关技术绘图。
被告于2015年2月至2016年10月期间,诱使港机集团向两间承判商发出69张总值约250万元的订单,以制造185件工具及提供相关技术绘图。
港机集团收妥所有工具,但该两间承判商只能提供部份技术绘图。有关185件工具的技术绘图,其后均能在港机集团的内部系统内寻获。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向港机集团隐瞒自己曾指示其下属工程师设计及制备该等技术绘图。其中一间承判商向港机集团提交的部份技术绘图,是仿照被告提供的港机集团系统内的技术绘图而制备。
港机集团向该两间承判商购买该等工具的价格包括了供应该些本应无须购买的技术绘图,涉及金额约为150万元。
港机集团不容许被告指示该公司工程师为承判商制备技术绘图及向其提供属于港机集团的技术绘图。倘若港机集团知悉公司本已拥有该等技术绘图,便不会向承判商发出该等订单及支付有关款项。
港机集团发现上述事件后主动向廉署举报,并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大律师吴维敏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周俊彦及曾柏皓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