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对十届四川省委委员、雅安市委原书记徐孟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徐孟加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与其兄共同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长期与有夫之妇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徐孟加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四川省委常委会议讨论并报中央纪委审核、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孟加开除党籍处分,待召开四川省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徐孟加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四川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