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庆阳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的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李培义严重违纪违法案,已审查调查终结。
经查,李培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党的宗旨、丧失理想信念、丢弃党性原则、纪律和法律意识淡薄、违纪和违法问题并存、涉嫌职务犯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礼品,将单位收入不入账,私自发放奖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签订合同、承包工程、施工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为求职务晋升,向他人行贿、介绍贿赂;将单位收入不入账,进行贪污。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践踏国家法律。
李培义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及涉嫌受贿、行贿等职务犯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相关规定,经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和甘肃省监委派驻省电力投资集团监察专员办公室决定,并报集团党委批准,给予李培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庆阳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李培义简历
李培义,男,汉族,1962年2月出生,甘肃临夏人,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01-1987.09 八盘峡水电厂水工分场观测技术员
1987.09-1993.06大峡水电厂筹建处工程组水工技术施工
1993.06-1993.12大峡水电总厂工程监理管理处自营工程组组长
1993.12-1997.10大峡水电总厂前期部部长助理兼前期办主任
1997.10-1998.03大峡水电总厂前期部部长助理兼前期办主任、主任工程师
1998.03-1999.05甘肃小三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任工程师
1999.05-1999.09甘肃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
1999.09-2000.01 甘肃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工程部主任
2000.01-2001.05甘肃河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工程部主任
2001.05-2004.05甘肃河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工程师
2004.05-2004.10寺沟峡水电站筹建处主任
2004.10-2005.06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5.06-2015.10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2015.10-2020.03甘肃电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20.03-2021.10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