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对兴宾区卫生健康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大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大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送予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已涉嫌受贿犯罪。
李大伦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来宾市兴宾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大伦开除党籍、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宾市兴宾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