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苏州市委批准,苏州市纪委监委对太仓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宋文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文元丧失理想信念,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宋文元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苏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宋文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宋文元简历
宋文元,男,汉族,1963年5月出生,江苏昆山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起,历任昆山市公安局政工办公室干事、刑警大队侦察员,城郊派出所副所长、所长,昆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2004年2月,任昆山市公安局党组书记、代局长、局长;2006年2月,任昆山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副处级);2007年12月,任昆山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副处级);2009年1月,任太仓市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副处级);2010年5月,任太仓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2016年11月,不再担任太仓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