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苏州市委批准,苏州市纪委监委对常熟市原四级调研员丁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公款报销个人应支付的费用;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大肆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丁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苏州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会议研究并报苏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丁琪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丁琪简历
丁琪,男,汉族,1965年11月出生,江苏常熟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8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0月,部队服役;1989年7月起,历任常熟市谢桥乡纪委专职纪检委员,谢桥镇团委书记、党委委员,淼泉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海虞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5年8月,任常熟市梅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9年3月,任常熟市支塘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2012年8月,任常熟市辛庄镇党委书记;2013年11月,任常熟市辛庄镇党委书记(副处级);2017年2月,任常熟市发改委党委书记、主任(副处级);2019年6月,任常熟市四级调研员;2020年7月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