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瑞安市纪委市监委对塘下镇前庄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庄志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庄志洪背弃初心使命,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在管理村集体事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庄志洪身为中共党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瑞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庄志洪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庄志洪简历:
庄志洪,男,汉族,1974年11月生,高中学历,中共党员。曾任瑞安市塘下镇前庄村支委委员,前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前庄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前庄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瑞安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