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通报2起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2021-11-0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热度:1056℃

为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日前温州市洞头区纪委区监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履职不力典型问题。

1、东屏街道原惠头寮村党支部书记陈后盾不正确履职问题。1997年5月至2001年9月期间,时任原惠头寮村党支部书记陈后盾为了增加村集体收入,利用村集体闲置资金进行外借收取利息,向张某等6人出借村集体资金共计47000元。2001年至2004年期间陈后盾作为时任党支部书记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积极追讨,导致至今未能收回本金及利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9月,陈后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霓屿街道布袋岙村原党支部书记童孝衡、村务助理黄光相不正确履职问题。2015年,布袋岙村与某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但该合作社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未向村里交纳租金,时任布袋岙村党支部书记童孝衡、村务助理黄光相作为村集体资产的管理者,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向合作社收缴租金,造成集体资产流失。2021年9月,童孝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光相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温州市洞头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