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嘉兴市纪委市监委对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高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高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既要当官又想发财,以借款投资为名大搞权钱交易,为规避组织调查,与他人串供;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高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兴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嘉兴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嵩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高嵩简历:
高嵩,男,汉族,1961年6月生,在职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嘉善县总工会常委、办公室主任,桐乡县芝村乡乡长助理(挂职),嘉善县俞汇乡乡长助理、副乡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嘉善县工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嘉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嘉善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嘉善县经贸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废金委主任,嘉善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嘉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三级调研员。2021年7月退休。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