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彭舸(已辞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舸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跑官要官;违反群众纪律,纵容涉黑犯罪团伙坐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口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彭舸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海口市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