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中小企业董事,控告他使用虚假的公司审计报告及银行户口结单副本,向两间银行申请银行融资共1,900万元。被告今日(11月25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囚六年。
方锦燊,50岁,已结业的香港乐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乐天国际)独资董事及股东,早前被裁定五项使用虚假文书的副本罪名成立,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4条。
法官沈小民判刑时表示被告毫无疑问是行骗计划的主谋,并直接得益,两间银行因为他的行骗行为损失合共逾1,500万元,须判处被告监禁刑期。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香港乐天国际声称是一间礼品贸易公司。被告2010年8月应其孪生兄弟,即香港乐天国际实质东主的要求,出任该公司的独资董事及股东。于2013年11月至2015年6月案发期间,香港乐天国际向两间银行申请银行融资。
被告向两间银行递交证明文件,包括看来由一间会计师行预备,2011╱12年及2012╱13年两个财政年度的香港乐天国际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副本,以及该公司的虚假银行户口结单副本。有关银行相信该些文件为真实,分别向香港乐天国际批出银行融资1,300万元及600万元。
该两间银行批出银行融资后,会进行年度复核以评估是否延长或暂停有关银行融资,或采取法律行动全数追讨尚欠的贷款。
案情透露,被告在年度复核时向该两间银行提交看来由上述会计师行预备,2013╱14年财政年度的香港乐天国际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副本,以及该公司的虚假银行户口结单副本。有关银行因而批准延长该等银行融资。
如该两间银行知道上述证明文件属虚假,便不会批出及延长香港乐天国际的银行融资。
廉署调查显示,被告又向上述其中一间银行提交香港乐天国际的虚假银行户口结单副本,以申请把信贷限额临时增加300万元,惟被告其后撤回申请。
该两间银行及会计师行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锺伟强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何家伟协助。